2013年6月6日,学院财经工作委员会2013年第3次会议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院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院长杨云峰主持,副院长党胜、纪委书记李永安、总会计董梅等院领导参加,会议对学院学生心理咨询室建设方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教育部要求的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生处对我院拟投资建设的心理咨询中心建设方案进行了汇报。为了保证该建设项目如期、顺利完成,并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会议强调:
1、学生处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在满足心理咨询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要兼顾教学功能,并对项目建设的基本要件等进行必要补充。
2、学生处需以签报的形式报有关部门会签,进一步完善院内有关立项手续,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采购程序实施。
3、会议明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学生处。在项目的实施和建设过程中,涉及到房屋改造、装修等事项时,学院后勤管理处要积极参与、加强指导;涉及到设备购置等事项时,由科研产业处牵头,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会议要求,学院各资产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和统一认识,树立“学院各类教学资源一盘棋”的思想,在学院目前高位运行、不断挖潜的情况下,各部门一定要服从大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该项目建设经费已经列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腾房,确保该项目8月底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