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通知》要求,经部门教职工个人自评、部门综合评议、结果反馈个人等考核程序,经部门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审议,现将本次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9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部门负责人反馈,公示期内无异议,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报送相关考核材料。
一、师德师风考核“合格”等次对象(排名不分先后)
赵登攀、陈思茹、张晓、易晶怡、何涛、王爽、朱卫华、张磊、邓宇洁。
二、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等次对象
无。
党政办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