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优惠活动办理大厅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高素质交通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建校70年来累计培养人才八万余名,被誉为“中国西部交通建设管理人才的摇篮”。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前身为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交通厅干部训练班,1956年改称陕西省交通学校,2001年升格高职院校定名为优惠活动办理大厅,2011年由省交通运输厅划转至省教育厅管理,实行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建机制。学校现建有文景、通远、自强、太白等四个校区,占地1500余亩。
学校现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等教学单位,共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5个、成人教育专业40个。全日制专业中有国家骨干专业3个,教育部示范专业1个,陕西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陕西省“一流专业”8个,获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点24个,1+X证书试点专业32个。
学校秉承“德技并修、交融成才,知行合一、通达天下”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治校方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高素质交通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追求卓越、严谨负责、争创一流的“陕西交院精神”,锻造出了吃苦实干、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图强创新的“铺路石精神”。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类信息化教学创新典范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教育部中德汽车机电项目优秀合作院校、陕西省“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单位、陕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属高校领导班子考核优秀单位、陕西高校先进校级党委、陕西高校先进基层党委、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绿色学校、陕西省园林式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集体、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
根据“十四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及“双高计划”建设部署,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铁道、建筑测绘、轨道交通、交通信息、汽车工程、经济管理、物流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的博士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学历及学位须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内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于1989年1月1日后),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出生于1979年1月1日后);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准入查询、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陕西省教育厅(http://www.jyt.shaanxi.gov.cn/)和优惠活动办理大厅(http://www.scct.cn/)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的有关情况。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将个人详细简历、毕业证及学位证、科研成果、突出工作业绩,荣誉获奖等相关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cctgcc@163.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核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面试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其中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测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以试讲等形式对应聘人员教学、科研能力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前往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考察了解。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准入查询
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违反准入要求的按文件规定不予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准入查询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及聘用期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7天内无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或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而形成的缺额,学校将根据考试相关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有关待遇
1.学校根据编制情况,择优安排进入事业编制;
2.享受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其他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提供安家费15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六、其他要求
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上级部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适时开展。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19号优惠活动办理大厅人事处(明远楼2007室)
联 系 人: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6405971
监 督 人:刘老师
监督电话:029-86405895
202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