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发文(陕教体〔2011〕3号)通报表彰了全省高等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评估结果,我院在全省已被专项督查评估的65所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工作的高等院校中达到优秀标准。文件希望,受表彰的高校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增强大学生体质,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作出新贡献。
按照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和评优活动的通知》的部署,2010年10月29日,以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胡柏平教授为组长的陕西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专家组,对我院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评估。专家组认为我院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经费逐年增加,体育场馆与器材完善,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学生健康素质稳步提高,促进了健康和谐校园文化建设。本次评估西安交通大学等27所院校达到优秀水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29所院校达到合格标准、9所院校将被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