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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颁布《学生留(降)级与退学试读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0-10-14      作者:李婷婷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为了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良好学风、教风的形成,营造浓郁学习氛围。在学院领导的重视下,在各系部以及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借鉴有关兄弟院校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院实际,经2010年9月15日学院第12次院务会议审议,《学生留(降)级与退学试读管理规定(试行)》于10月8日正式颁布,并从2010级新生开始实施。

实行学生留(降)级与退学试读管理制度,是学院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示精神,狠抓考风考纪,促进良好学风、教风形成的又一重要举措。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规范教学管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近期召开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党委书记赵立威,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副院长杨云峰就该项制度的实施做出重要指示:一是各部门要通过课堂、班会、网站、院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每个新生了解熟悉规定的内容;二是各系部、教研室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学生留(降)级与退学试读管理规定(试行)》,把握规定的精神内容,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格学生考勤,规范出题阅卷和成绩考核等工作,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教务处、学生处及院属各部门要以新的教学管理规定实施为契机,加强配合,扎实工作,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服务于交通生产管理一线的合格人才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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