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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答辩会成功举行
日期:2010-10-22      作者:      来源:人事劳资处      点击数:

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陕人发[2008]209号)和学院《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交院[2010]112号)文件精神。经过省职改办、省教育厅批准,在院职改办、人事处的精心准备下,10月21日上午,我院在培训中心三楼举行了2010年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答辩会。答辩会按照申报学科分为土建、机械、经济(含中文)三组同时进行,答辩组专家由长安大学、西北大学以及我院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组成,我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0位教师进行了答辩。

答辩之前,职改办主任范孟西召集所有答辩专家传达学习了《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答辩工作程序以及教师系列评分标准。答辩分三步进行,一是答辩者简述了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本人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成绩以及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二是答辩者针对抽选的题目认真回答;三是根据答辩人的业绩材料、专业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答辩组专家进行了自由提问。由于准备充分,10名答辩者均通过这次评审。

答辩会在我院的成功举行,为申报者参加省高评会统一组织的答辩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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