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明班级的评选以系为单位,在班级量化考核结果符合要求(排序在40%以前)、文明学生数量达班级人数50%以上、文明宿舍不少于1个(特殊情况酌情处理)的班级中产生。参加文明班级评选要有事迹材料,各系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系务会议研究通过,报学生处审批。
2、文明宿舍的评选以公寓楼为单位。文明宿舍由层长和该层负责干部根据纪律检查和学生会卫生检查结果提名,由各系学生管理办公室召集会议提出意见,系务会议通过,报学生处审批。
4、表彰奖励:评选出的文明宿舍,由学院授予文明称号,在院学生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且每个人量化考核加5分。
2、文明学生评选以班为单位进行。被推荐人填写《优惠活动办理大厅文明学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系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报学生处备案。
4、评选比例:新生第一学年控制在50%,以后每学年按学生数25%递增(两年学制按50%递增)。
5、表彰奖励:评选出的文明学生,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文明学生荣誉证。已被评为文明学生的,每年进行复评,符合条件者保留文明学生荣誉。并作为入团、入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只有文明学生才能享受奖学金和困难补助;毕业时,不是文明学生者,操行成绩记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