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能积极开展和参加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2.在班级量化考核结果符合要求(排序在40%以前),文明学生数量达到班级人数50%以上,文明宿舍不少于一个(特殊情况酌情处理)的班级中产生。评选比例按20%上报。
3.参加文明班级评选要有事迹材料,各二级学院学生科提出意见,二级学院会议研究通过,报学生处审批。
对按本办法评选出的文明班级,由学院授予文明班级称号,在院学生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且每个学生量化考核加五分。
1.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爱护公物及设施,无违纪现象。
3.文明宿舍由各二级学院根据纪律检查和学生会卫生检查结果提名,由学生科召集会议提出意见,二级学院会议通过,报学生处审批。
对按本办法评选出的文明宿舍,由学院授予文明宿舍称号,在院学生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且给个人量化考核每人加五分。
1.按时作息。熄灯后在楼道内走动,大声喧哗扣20分。
2.保持宿舍安静。大声喧哗及做影像他人休息的事情(包括听收音机,单放机,练乐器等)扣20分。
(1)检查时发现有夜不归宿的同学通报给各二级学院学生科,且宿舍以0分计。
(3)宿舍内不准酗酒,吸烟,赌博,如发现以0分计。
(1)床上:(20)床单,被罩,枕巾要干净;床单平整;被子要叠放整齐,摆放统一。
(2)床下:(10)鞋,脸盆,凳子放在一条直线上(具体规定不能超出床沿);脸盆内物品(牙缸,毛巾,香皂盒等)摆放整齐,方向统一;床下打扫干净。
2.地面:(15)地面干净,无积水,杂物;室内无堆放垃圾。
(1)门:(10)门内外擦干净,无灰尘及乱涂乱画现象。
(2)窗:(10)窗台无杂物;玻璃,窗框,窗台干净;窗户上不能挂衣服。
4.墙壁:(10)可适当装扮,但不能破坏墙壁、不能有烟熏痕迹。
5.室内布局及摆设:(15)室内布局要根据本宿舍内部特点来设计,尽量体现出整齐,宽敞的效果;室内无乱绷的绳子;桌面干净,且物品摆放整齐。
6.整体印象:(10)宿舍要保持空气清新,光线充足。
1.检查时,无留守人员按0分计(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3.锁门,拒绝检查,未打扫,态度恶劣等情况均以0分计。
(1)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坚持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维护国家荣誉,爱护国旗,会唱国歌。刻苦钻研,勤学好问,一专多能,提高素质。
(2)自尊自爱,注重仪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衣着整洁,朴素大方.举止文明,情趣健康,爱惜名誉,不失人格。
(3)真诚友爱,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同学之间互相帮助,诚信待人,热情大方。
(4)遵守纪律,弘扬正气:严格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和学院的各项活动,爱护校产和公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维护学院荣誉。
(5)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从我做起,严格要求,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热爱集体,乐于奉献。
(6)勤劳俭朴,孝敬父母: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艰苦奋斗,生活节俭,不摆阔气,尊重和体贴父母。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半军事管理干部带帽行军事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不穿拖鞋背心到公共场所。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4)不迟到早退、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不进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
(7)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8)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辱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9)待客热情,起立迎送。同学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0)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1)诚实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12)按时上课,专心听讲,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13)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4)认真值日,保持教室、公寓、校园整洁优美。保持教学场所和公寓肃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15)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16)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提前退场,结束时,让领导来宾先行。
(17)遵守公寓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在校期间不得夜不归宿。
(18)艰苦朴素,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19)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20)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事,结束时鼓掌致意。
2.文明学生评选以班为单位进行。被推荐人填写《优惠活动办理大厅文明学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审批后报学生处备案。
4.评选比例:新生第一学年控制在50%,以后每年按学生数25%递增(两年学制按50%递增)
5.表彰奖励:评选出的文明学生,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已被评为文明学生的,每年进行复评,符合条件者保留文明学生荣誉,并作为入团、入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毕业时,不是文明学生者,操行成绩记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