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掌握和分析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况,准确按时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是开展高职院校诊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学校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由学校领导总负责,各部门共同协调的数据采集工作机制,由质控办负责业务培训、数据采集等有关工作。
二、数据采集范围是全校11个行政部门和6个二级学院以及3个教学部。
教育部提供“网络版”和“标准版”两种版本,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使用,鼓励各校使用网络版进行数据填报。
1. 网络版,具有数据储存功能,可使学校在数据采集和报送过程中大幅减少实际工作量,实现源头采集并降低出错率。
2. 标准版,包括平台软件、《操作指南》、《调整说明》和“数据智能同步系统”。院校可根据提示,按顺序执行读文件、检查文件、导入数据、检查数据、生成数据中心及上报教育部等六个步骤,将状态数据上报教育部云中心。
1.从2013年开始,我院使用网络版结合标准版采集数据,除“表6师资队伍”的其他信息外,需要用标准版进行采集,各审核部门需将所分任务表发放至各填报部门,待填报部门填报完毕,交回审核部门汇总审核,审核部门完成审核后,将数据报质控办,由质控办统一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完成上报教育部工作。
2.表6师资队伍信息填报时,需用网络版采集,学院每位教师必须登录账号,填报个人信息,如:出生年月、职称、获奖等个人相关情况。个人账号密码从下发的《优惠活动办理大厅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指南》查询。
五、要切实加强学院数据采集骨干队伍建设,加强数据采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数据,在填报过程中严格按照数据的实质和要求进行统计。
六、质控办通过网络版将平台数据上传到教育部云空间。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七、数据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各审核部门进行咨询(详见《优惠活动办理大厅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