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交院党发〔2021〕2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经学校2021年4月29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莫新明同志任纪律检查室主任(试任期1年)。
中共优惠活动办理大厅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上一条:优惠活动办理大厅关于蒋小会、丑洋同志职务聘任及原任职务解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向邓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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