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通知》要求,财务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教职工个人自评结果以及本年度个人平时表现和部门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部门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完成2023-2024学年部门全体在岗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经综合评议,财务处部门8位教职工本学年师德综合评价结果均为合格,未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考核合格名单如下:
童静 王磊 康天琦 甄超
张娜 冯媛 张歆蕾 王毓晨
特此报告!
财务处
2024年9月11日